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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鸿兴印刷集团(00450):董事会成员变更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BOB手机版网页·(中国)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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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謹此提述鴻興印刷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之通函 (「通函」) 及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之投票結果公告 。 董事會宣佈,自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起:

  2) 葉天養先生(「葉先生」)考慮到其退休計劃,已選擇不在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自股東週年大會結束後,葉先生不再擔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主席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任先生,37 歲,為本集團之商務總監,在印刷業務累積逾十年經驗,任先生自二零零七年起加入本集團為高級國際銷售經理負責領導本集團書籍及包裝印刷業務之銷售及市場推廣,隨後彼自二零一五年起成為本集團之商務總監負責更廣,涵蓋營運及業務發展的多個領域。任先生具備豐富知識並明白到現今市場需求的變化,期望將傳統的印刷業務轉型至另一層次,彼開創了多類業務品牌以提供優質的教育產品予香港的兒童及教育工作者,其中包括 Yum Me Play, STEM PLUS 及 iitutor 等。任先生於二零零七年獲英國考文垂大學工商管理文學學士學位。彼於本公告日期前三年內並無擔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之定義,任先生持有 8,142,874 股股份。任先生為本公司主席任澤明先生之兒子、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之一任加恒先生之兄長、及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任漢明先生(其為任澤明先生的兄弟)的侄子。任先生與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

  任先生與本公司已簽署董事服務合約。任先生不會收取董事袍金作為執行董事職務的報酬,但任先生仍會收取年薪及表現掛鈎花紅作為本公司商務總監職務的報酬。其薪酬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按其經驗及本公司業績釐定。任先生之董事服務合約沒有特定期限,惟彼或本公司之任何一方,可以說明因由或以不少於一個月之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約。任先生亦須按組織章程細則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

  陳先生,64 歲,在法律行業擁有逾四十年經驗,為香港及澳洲新南威爾士悉尼的執業律師。陳先生於一九八二年加入貝克· 麥堅時律師事務所,並分別於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九年及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五年擔任該事務所於香港、中國內地、越南及韓國辦事處的管理合夥人。彼亦曾擔任事務所全球提名委員會主席與香港商業及證券業務部主管。陳先生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退任貝克· 麥堅時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並自此擔任匡智會副主席兼公司秘書。匡智會為一間政府資助的慈善機構,致力為香港智障兒童提供福利及培訓。自二零二一年十月起,陳先生亦擔任嘉里物流聯網有限公司(聯交所股份代號:0636)的獨立非執行董事。除本通函所披露外,陳先生於本公告日期前三年內並無擔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之董事。

  陳先生自一九九五年起擔任香港律師會的理事會會員,並於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擔任副會長。彼曾擔任律師紀律審裁團召集人、香港稅務學會會長及該會上訴委員會主席。陳先生亦曾在香港擔任多項公職,包括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主席、職業退休計劃上訴委員會主席及上訴審裁團(建築物)主席。彼亦為香港科技大學員工退休金計劃及香港科技大學輔助人員退休金計劃的獨立受託人及空運牌照局成員。

  陳先生已與本公司簽署董事服務合約。根據該服務合約陳先生應收取董事袍金每年港幣二十六萬元(須定期進行檢討)。董事會是按其經驗、現行市場水平及本公司付予其他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之董事袍金而釐定。陳先生之董事服務合約沒有特定期限,惟彼或本公司之任何一方,可以說明因由或以不少於一個月之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約。陳先生須按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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